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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2)

来源:自动化应用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9-0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3.2 完善发证机关的信息管理系统 不动产登记发证机关信的息管理系统应该不断的进行完善,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良好无缝对接。对于发证机关信息系统

3.2 完善发证机关的信息管理系统

不动产登记发证机关信的息管理系统应该不断的进行完善,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良好无缝对接。对于发证机关信息系统的管理完善,首先应该进行基础的数据维护工程,保证信息数据的良好运行状态,实现信息完整而优质的交流共享。在动态配置中,应该从整体环境上进行思考,把发证机关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的分层管理,包括内部的不动产登记的事务管理——针对政府人员的不同工作内容进行权限的管理,以及外对外部的服务。通过对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深入实际的思考,完美的实现信息管理的有效运行, 有效的解决不动产登记的问题,深化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的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准确性的效率,实现规则化、制度化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自主化。

3.3 设置合理的不动产登记监管系统

实现完美的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就应该让这样的制度具有有效的监管机制,从而实现对国家所有不动产登记的有效管理和有效监督,建立对国家各级省、市以及县级单位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化和自主化数据的实时监控,保证制度的完美运行,推进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进程逐渐的适应时代的发展。

结语:总而言之,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的进程的有效推进,能够逐渐的降低一些不正确的登记,提高我国的不动产的登记效率,推动我国的政府办事效率的提高。

0 前言

实现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是科学与技术的共同进步下产生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代,国家积极促进科技的进步,推动着不动产登记逐渐的走向电子化和自主化。

1 进行不动产登记电子化和自主化的必要性

1.1 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传统的不动产登记错误频率提高

中国从建国以来一直到经济发展的新时期,始终在不断地改革落后的制度,让制度不断的符合中国的时代发展,并能够通过制度在不断的发展中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面对快速发展的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的提高,传统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信息不够流通导致不动产的虚假登记或者是错误的登记,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已逐渐不能够满足发展的需要。国家的《物权法》[1]明确规定,造成不动产登记错误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种是工作人员的疏忽和过失,这种登记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工作人员进行赔偿;另外一种则是登记人给登记单位提供一些不甚真实的资料,这种登记错误造成的损失应由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人进行赔偿。但是不论是哪种错误,究其根源,都是由于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程度不够完善,导致不法分子能够找到制度的漏洞,酱巢欢羌谴硎虑榈乃俣炔荒苁视κ贝姆⒄? 现代的生活节奏逐渐加快,人们对时间的观念都开始变得非常的强,每个人都在争分夺秒的创造更大的价值,而传统的不动产登记处理事情的速度不高。新时期下,每一个部门的工作都是在不停的解决问题,如果让事情越积越多,那么,带来的麻烦是非常大的。同理,如果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水平一直在原地踏步,那么积压的问题长久得不到解决,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应深化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的改革,积极地推进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制度不断的适应时代的发展。

1.3 传统的不动产登记导致办公人员的工作时间紧迫

试想一个完善的制度和一个有缺陷的制度为国家或者企业所作出的贡献要相差多少?其实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和恶性循环的对比。工作人员面对每天繁复的工作总会出现疲惫的时候,由于制度的缺失,直接导致工作人员出现的错误不能及时的发现,逐渐的这样的工作流程出现的漏洞就会越来越大,积压的待解决的问题会逐渐的增多,给整个部门都会带来非常大的麻烦。相对比来说,一个完善的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的工作流程以及制度,不仅能够有效的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并且,对待工作上出现的错误,完善的制度可以给出有效的保障,减少错误率,在保证办事效率高速的同时,增加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因此,切实完善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和自主化,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减轻工作人员面对的压力[2],从而促进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逐渐进步,为我国《物权法》的有效落实做出贡献。

文章来源:《自动化应用》 网址: http://www.zdhyyzz.cn/qikandaodu/2020/0901/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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